贫穷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只有消除贫困,社会才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扶贫开发是消除贫困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七大高度重视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明确提出了到202x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必须在扶贫开发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义。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贫困地区群众摆脱贫困的根本前提。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始终坚持把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从贫困地区的实际出发,从促进发展入手,将过去单纯给钱给物救济的输血式扶贫,转变为给智慧、出思路、教方法、送科技,增强贫困地区自身造血功能的开发式扶贫。一方面,要形成“大扶贫”的工作格局,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动员、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实践表明,推动多部门参与的行业扶贫、“县为单位、资源整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区域扶贫以及机关定点扶贫和东西协作为基础的社会扶贫“大扶贫”工作格局的形成,可以动员、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和各种资源参与扶贫工作,使扶贫工作的渠道更广泛、帮扶更到位、措施更丰富,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另一方面,要强化工作重点,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大力促进产业扶贫,通过产业扶贫与科技扶贫相结合,加大对扶贫地区的科技投入,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科技培训,将现代技术、管理和人才等要素引入贫困地区,促进其区域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注意选择资金回报率更高的产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业等。通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地区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使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