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落实“干部作风提升年”抓督查问责要求,推动县委安排部署的“九项重点工作”加强政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扫黑除恶、大力招商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提升民生福祉落实见效,现就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九项重点工作”日常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盯县委部署的“九项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构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确保全县“九项重点工作”高效廉洁顺利实施,为我县加快转型发展、奋力追赶超越、重回全省十强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坚持原则
(一)坚持突出政治监督。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监督第一职责。坚守“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定位,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聚焦“九项重点工作”,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上,聚焦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履职尽责情况的日常监督。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不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大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紧紧围绕“九项重点工作”,着力发现工作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推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及时纠偏定向。
(四)坚持精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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