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x〕1号)、《河北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冀建建市〔201x〕7号)、《沧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x〕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XXX为指导,以“xx,xx”xx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建筑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依法整治,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全面推动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强化部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以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对被纳入重点监督、上年度动态核查不合格、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检查。
(二)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
四、整治内容
(一)围标串标和标后不履约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一、指导思想
以XXXXXXX为指导,以“xx,xx”xx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建筑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依法整治,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全面推动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强化部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以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对被纳入重点监督、上年度动态核查不合格、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检查。
(二)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
四、整治内容
(一)围标串标和标后不履约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