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个关于士官责任的话题。责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岗位,都应当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可是通过前段时间调查发现,我们基层士官在履行责任方面,并不尽如人意,与我们的地位作用很不相称。那么怎样知责、思责、尽责呢?我就和大家共同交流一下。
一、准确把握住角色定位,做到知责明理
我们士官是“兵头将尾、军中之母”,既充当“官”的角色,又履行“兵”的义务。我国《兵役法》和《士兵服役条例》,都对士官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能不能把握住角色定位,我们可以共同思考一下这样几个问题。
(一)官兵面前,想一想自我摆位正不正。有个寓言故事,说一只老鼠看着自己被夕阳拉大的影子,以为自己是狮子,信心十足地去挑战老虎,结果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座的每一位,有没有这样角色定位不准的问题呢?我们应该认真审视一下,眼前这些画面里有没有自己的影子:有的为显示自己的地位,生活上处处摆架子,动不动与干部比待遇、比条件,想搞特殊化;有的在新战士面前装老大,对他们呼来喝去、随意使唤;有的自律意识不强,不愿意别人管自己,我行我素,甚至出现违纪问题。我们常说,做人要学圆规,把中心点定好了,才能画出完美的图形。画图如此,做人何尝不是这样。把自己置于不应该有的位置,迟早要摔跟头的,盲目攀比的后果只能留下雨后送伞的遗憾、亡羊补牢的悲剧。从更深层次讲,我们在干部眼里是“兵”,在战士眼里是“官”,不能单纯地把自己当成“兵”来看待,要上升到“官”的层次来评判自己的行为,按照“干部的标准、党员的形象、骨干的作用、士兵的本色”来培养和塑造自我,勤奋敬业不当享乐“官”,主动加压不当轻闲“官”,奋发进取不当平庸“官”,严格自律不当后进“官”,这样才符合我们的身份。
(二)得失面前,想一想奉献精神够不够。现在部分士官不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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