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校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x〕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第三条 学校实行以岗位聘用为基础的职称评审制度,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择优、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以保障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宗旨,促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第二章 职称系列
第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职称系列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开展相应系列职称评聘工作。
第五条 我校的职称系列包括:实验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卫生技术系列、高校教师系列(含专职辅导员)、科学研究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新闻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小幼教系列以及其他根据事业发展设置的序列。
第六条 各系列职称职级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各系列具体职称名称和职级见附表。
第七条 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的评聘条件和程序评聘职称。其中,新闻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等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按照要求取得甘肃省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在学校设岗限额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聘任。
第三章 专业技术岗位
第八条 学校以教育部核定的岗位总量为依据,综合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情况,设置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一般每三年核定一次。各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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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化我校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x〕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第三条 学校实行以岗位聘用为基础的职称评审制度,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择优、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以保障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宗旨,促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第二章 职称系列
第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职称系列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开展相应系列职称评聘工作。
第五条 我校的职称系列包括:实验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卫生技术系列、高校教师系列(含专职辅导员)、科学研究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新闻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小幼教系列以及其他根据事业发展设置的序列。
第六条 各系列职称职级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各系列具体职称名称和职级见附表。
第七条 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的评聘条件和程序评聘职称。其中,新闻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等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按照要求取得甘肃省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在学校设岗限额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聘任。
第三章 专业技术岗位
第八条 学校以教育部核定的岗位总量为依据,综合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情况,设置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一般每三年核定一次。各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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