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资委关于完善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XXX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及《XX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坚持依法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3.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学习贯彻落实XXXXXXX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事项。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三)党的建设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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