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xx工作实际,就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事项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党委和xx市委等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涉及全市xx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等方面事项。
4、以委党组名义发表的文章,委党组成员代表委党组的重要讲话或重要报告,委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重要文章。
5、涉及全市xx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政策措施。
6、全市xx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重大问题。
7、事关全局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要信访事项处置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对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xx工作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送审文件审定。
9、对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相关部门、旗县市区xx政部门xx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的审定。
10、其他应由市xx党组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1、研究机关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调整方案。
2、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
3、委机关公务员及委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调动、免职。
4、确定委机关公务员及委直属单位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