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21日,国家教育部专门调整了高中数学的部分教学内容,其中的调整意见第(7)条为:“对三角函数中的和差化积、积化和差的8个公式,不要求记忆。”再联想到1998年全国高考数学卷中,已尽可能减少了这8个公式的出现次数,
在仅有的一次应用中,还将公式印在试卷上,以供查阅,而当时调整意见尚未生效(应在1999年生效)。这不能不说对和积互化的8个公式(以下简称“8公式”)的要求是大大降低了。
但是,这次调整的,难道仅仅是8个公式吗?如果认为仅仅是降低了对8公式的要求,那就太表面、太肤浅了。
我们知道,和积互化历来是三角部分的重点内容之一。相当部分的三角题都是围绕它们而设计的,它们也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式变形的技巧和魅力。现在,要求降低了,有关的题目已不再适合作为例(习)题选用了。这样一来,
三角部分还要我们教些什么?又该怎样教?立刻成了部分教师心头的一大困惑。
有鉴于此,我认为很有必要重新审视这部分的知识体系,理清新的教学思路,以便真正落实这次调整的意见,实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深化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有利于稳定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既定目标。
一、是“三角”还是“函数”
应当说,三角函数是由“三角”和“函数”两部分知识构成的。三角本是几何学的衍生物,肇始于古希腊的希帕克,经由托勒玫、利提克思等。至欧拉而终于成为一门形态完备、枝繁叶茂的古典数学学科。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期,只有《
三角学》盛行于世,却无“三角函数”之名。
“三角函数”概念的出现,自然是在有了函数概念之后,从时间上看距今不过300余年。但是,此概念一经引入,立刻极大地改变了三角学的面貌。特别是经过罗巴切夫斯基的开拓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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