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促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惩治腐败的“治标”成果逐渐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准确把握警示教育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XXXXXXX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和各级纪委会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要求,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以案发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精准细化、靶向聚焦,分领域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意识,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文化育人、政治统领原则。要把警示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总体格局,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一体深化,不断涵养党内先进政治文化。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警示教育始终,注重从政治上分析问题、鉴别是非,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纪律上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实际状况,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既要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又要兼顾普通党员干部“大多数”;既要突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的“特殊性”,又要兼顾面上滋生腐败土壤的“普遍性”;既要突出制度缺失、监管不力导致腐败的“必然性”,又要兼顾信仰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