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一任务的确定,为法律服务工作的创新发展和作用发挥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我们法律服务业一定要抓住机遇、振奋精神,整合资源,创新方法,积极发展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亟需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机关三大职能作用之一就是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业包括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四类人员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能,运用法律服务手段,在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加农村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甑持醒搿⒐?务院采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农民问题,越来越离不开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服务。农村对法律需求的领域越来越广,需求量越来越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9条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这给法律服务业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二、法律服务业服务社会主义农村的现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对法律服务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地处基层的法律服务业基础薄弱、队伍较少、思维欠清晰,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就我县来看,地处湖南西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土地面积1745.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29.07万人。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一家,执业律师5人,其中兼职2人;法律援助中心一家,工作人员2人;公证处一家,公证员1人,工作人员3人;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法律工作者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