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之一,其职能对象比较复杂。一方面,纳税人不仅数量多,还存在诸多差异;另一方面,涉税经济活动的种类不断创新,跨地区、跨行业业务不断增加,税务机关仅靠自身努力,在自身职权范围内无法获得或以较低成本获得履行职能所必需的涉税信息。因此,寻求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协助,是税务机关的必然选择。
一、税收行政协助的必要性
与税务机关协作的部门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
(一)与工商部门合作,在业户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既方便了纳税人,又有效地防止了企业和个人只办营业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老大难问题,大大减少漏征漏管户。
(二)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在车辆年审时,直接征收车船使用税,避免漏征车辆,减少个人车辆挂靠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账外车辆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三)与建委部门合作,掌握全市及外来建筑公司各类基本建设情况,如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工程预算、工程招投标、资金来源、施工许可证发放、施工地点、开竣工时间及房地产开发等各种建设信息,防止税收大量流失。
(四)与招商局、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合作,及时了解外商企业到我市投资项目,合同利用外资金额,项目计划等内容。通过出入境管理处,及时了解外籍个人来华时间、工作单位、护照姓名、电话等基本情况,便于税务机关到相应单位审计。
(五)与科技、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合作,共同对全市科技、福利、校办、劳服企业的资格认定、年度审核,进行严格把关,有效地防止假科技、假福利、假校办、假劳服企业骗取税收优惠政策偷漏税问题的发生。
(六)与文化部门合作,及时掌握文艺团体、个人、明星等来该市演出情况,及时扣缴各种税费,防止税款流失。
还有道路、交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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