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县“结对子、认亲戚、常相助”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把学习党史与践行宗旨紧密结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底线思维,针对政府兜底保障等困难群体,组织党员干部主动认领困难群众“微心愿”,帮助解决最需要最迫切的现实问题,直接有效地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深厚感情。
二、结对主体和“认亲”对象
结对主体: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含参公人员)和国企正式员工中的党员。
“认亲”对象:长期居住在我县的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残疾重病、“三无”、低收入群体等政府兜底保障人群。
三、工作原则
1. 全面覆盖原则。坚持所有纳入结对主体的党员都有“认亲”对象,所有政府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体都有结对认亲党员干部,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人。
2. 定向帮扶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街按照《县直单位和镇街“结对认亲”安排表》建立帮扶联系。各镇街将机关党员干部和包联单位党员统筹使用,按党员人数比例匹配“认亲”对象。各单位按照镇街提供名单,统筹安排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结对认亲。
3. 量力而行原则。“结对认亲”要结合党员干部自身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形成攀比风,可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开展,与同一困难户结对的党员干部原则上把握在3名以内。
四、活动内容
1. 建立“结对子”关系。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于5月30日前向镇街行函,提供参与“结对认亲”的党员数(同时与多个镇街“结对”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