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它的实施与运作标志着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突破,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形式,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机制上和体制上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务收支活动的全过程,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改善经济环境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澄城县为例,对会计集中核算运行的具体情况作以分析探讨。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
xx县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于20xx年6月1日,为财政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统管对象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县级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资金范围包括:财政拨款、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按照单位收支自主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主要作法
1、撤销单位账户,设立会计核算账户。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各单位分户,实行“统一管理,分户核算”,由财政局和县人民银行负责统一办理销户和存款余额划转手续。
2、会计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管理。纳入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
3、取消单位会计机构,实施报账员制度。单位撤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专职报账员,负责向核算中心申请支款、经办单位财务收支具体业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业务量的大小,分别核发了备用金,用于报账员支付单位零星费用。
4、办理工资直发。核算中心在对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标准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实施工资统发,核算中心为每位干部职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