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x次全会和市纪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市纪委《关于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部分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部分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回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端正态度、改过自新,吸取教训、“知耻而后勇”,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正向效应,真正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工作要求,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工作做具体、做到位。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既体现法纪约束的硬度,又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认真分析受处分人员的违纪事实,区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大纪律”、履职不力被问责等不同原因,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回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实事求是。回访工作要尊重事实,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受处分人员负责的态度,摸清真实情况,倾听干部心声,对存在思想疙瘩的要促其正确对待、知错悔错,对思想消极、“破罐子破摔”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真诚认错悔错、在工作中担当作为的要给予鼓励。
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违纪人员受到处分后续教育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着力推动解决“一棒子打死”“一问了之”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让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
坚持分级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各监督检查室按照目前联系监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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