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以前,全国都在统一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是村委会选举的主体,习惯地称为“村民选举”。为避免村民和选举机构对有些选举知识难究其释,对个别选举环节和重点内容难以把握,对复杂选情和选举秩序难以应对和维持,下面介绍有关选举的正道与误区,有其现实意义,虽是管见所及,却也不无卑益。
坚持诲人不倦,切忌泛泛而谈
村民选举事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国计民生的大事。其学习宣传是选举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汉·王符《潜夫论·赞学》:“是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意,必先读其书。”告诫,“欲授人以鱼,先授人以渔”。开展村民换届选举工作赋有同样的道理。《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包括村委会的性质、党组织和政府对村委会的领导和指导、村委会及相关组织的职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民自治与村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任务以及村委会职数设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及推选村民代表、候选人产生、投票与当选、另行选举与重新选举、工作移交、选举违法与查处等内容和程序。知识面较广,程序又复杂,学习宣传不到位,难已达到预想效果。加之村委会范围较广,人口又多,村民年龄和文化结构不一,理解的能力和程度有别,人口流动性强且组织难度又大,因而在学习宣传中要力求做到深入细仔,诲人不倦;避免草率行事,泛泛而谈,切实保障村民的教育权、知情权。
首先,在学习宣传形式上,既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的选举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又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经验;党政和基层干部既要带头潜心学习,对法律条款烂熟于心,利于随时随地指导和开展工作,又要组织群众特别是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的村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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