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县城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因沙尘和臭氧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畴。
二、编制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建筑施工扬尘颗粒物浓度,切实减缓污染程度,确保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控制的大气污染任务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工作原则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应减少对城市正常运转的影响,尤其以保障民生和安全为前提,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公众健康。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评级,差异管控;措施可行,有据可查;安全第一,强化落实;属地管理、区域统筹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为保障本方案的实施,县住建局成立XX县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住建系统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城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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