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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小股东账簿查阅权的保护研究

2024-10-29 08:57:22 德育素材网

说明

一、论文选题报告由研究生向教研(研究)室汇报并听取意见后,整理成文填写。
二、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
三、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院,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存一份。研究生自存表应于答辩前交学院,作为答辩申报材料之一。

一、论文选题报告

论文题目:中小股东账簿查阅权的保护研究

1、 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麦某和何某是东莞市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但不参与公司经营。20xx 年 2 月底,麦某和何某向公司提交报告,要求查阅财务账册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等,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查账。其理由是公司未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财务主管及财务人员擅自改变公司资金用途,公司开支未经二人签字确认等。该公司对此未作答复。麦某和何某遂于4月2日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公司将财务账本提供给其查阅和审计。诉讼期间,股东查阅权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诸如“长沙首例查阅权案”、“成都首例查阅权案”、“北京法院首次确认中小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账簿”等等。
  股东查阅权是股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是股东知情权最核心的内容,它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如表决权、监督权的基础。查阅权能否得到充分合理的保障,将影响到现代公司制度的完善,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xx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股东的查阅权较之前的《公司法》有了更多的规定,但总体来说,我国的股东查阅权制度仍偏重于原则性的简单规定,在实践中容易产生分歧。如关于查阅对象列举式的规定仍然不全面;仅有限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具体程序安排;没有赋予股份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等等。
  事实上,如果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制度不予以完善,会导致现实中的公司经营权与股东查阅权、大股东控制权与小股东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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