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什么是国有企业。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从经济类型角度上对企业进行分类,我国目前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以及股份合作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二)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不论是企业还是我们个体,只要处在这个社会洪流之中,都或多或少地一定程度在社会群体之间、企业之间发生着各种包括政治、文化,特别是经济方面的交往,同时伴随着一定的利益交换,这就不得不提到的是一个概念是市场经济,我国是一个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种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可以从国有企业拥有的雄厚资源、企业的规模大、企业的科学技术发展在各行业上起着牵头作用等方面看,无不代表、引领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总而言之,国有企业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它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引导、支撑和发展上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