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年以来,XX县法院受理了大量借贷案件,201x年403件2.2亿元,201x年457件1.73亿元,201x年818件6.6亿元,201x年上半年633件1.36亿元,案件数量快速上升,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说明我县借贷盛行。
这些数据的背后,隐藏着五花八门的民间借贷:
一是高利贷。民间借贷中,纯粹出于帮助借贷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非常少,基本上都是出于谋取利息收入的目的,因此利息约定非常高,超过24%的高利率约定属于普遍现象。比如,我院尚在执行的中源管道案件,涉及大量的民间高利贷,有的甚至利息远远高于本金。
二是职业贷。有的人从放贷行为中尝到了获取财产性收入的甜头,干脆以放贷为业,成为职业放贷人。职业放贷人未经国家批准经营放贷业务,是非法的。国家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联合发出通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最高法院也已经作出了不予保护职业贷的司法判例,一些省份出台了界定和打击职业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是套路贷。有的放贷行为发生恶性病变,放贷只是设一个套,一旦有人借贷,就被套进去,放贷人就会想方设法让借贷人违约,让借贷人陷入总也还不尽债的陷阱,从而非法占有借贷人的财产。
四是暴力贷。一旦借贷人违约,放贷人就会以谩骂、骚扰、揭丑、曝光等软暴力方式讨债,或者以威胁、拘禁、伤害甚至杀人等硬暴力方式讨债。比如,我院最近审结的xx等5人涉恶犯罪案件,就是典型的软暴力讨债。另外,我院在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两起民间借贷涉嫌恶势力讨债,已经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网络贷。通过网络平台出借资金,谋取利息收入,由于信息不对称,陷入庞式骗局,出借的资金被骗走,落得血本无归。比如e租宝,我县就涉及几百人。
六是交易贷。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以明显让利诱使买受人交付预付款,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