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扶贫论述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为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做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承担着特殊历史使命,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精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一个重点,健全两项机制,抓好四项工作,为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围绕一个重点:
就是要把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作为着力重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贯穿到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全过程,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本领。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督战作用,把准“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通过对乡镇、部门实地调研督导、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推动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督促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主动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过程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提供坚强纪律和……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