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监管力量 创新公用企业监管模式
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创新公用企业监管模式,明确由市局公平交易执法支队负责对全市公用服务行业企业实行集中监管,共查处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案件xx件,目前已结案xx件,罚没金额xx余万元,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促进了履职到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转变监管观念,明确监管职责
(一)整合监管力量。过去,我局对公用企业监管一直实行分散监管执法模式,由各行政分局和市场监管所进行日常监管,导致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查处相脱节,一些公用企业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对此,我局经过调研分析,及时转变监管观念,整合监管力量,明确由市局公平交易执法支队对全市供水、供电、供气、金融、保险等x家公共服务行业企业及x家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监管。
(二)明确监管职责。明确市局公平交易执法支队四项基本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和开展公用企业日常走访、联络、帮扶等服务工作;二是负责公用企业日常巡查、年报、专项整治等监管工作;三是负责涉及公用企业的消费维权工作;四是负责对公用企业违法案件查处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
(三)实行联动执法。初步建立了业务监管机构与专业办案机构联动的办案体系。即:市局公平交易执法支队作为业务监管机构,及时排查发现公用企业违法案件线索,移交给各专业办案机构进行查处;对各专业办案机构查办公用企业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审核、指导和协调,并开展案后回访、督促企业整改等后期监督、规范工作。各专业办案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办案优势,对公用企业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深度挖掘,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查办大案、要案,形成了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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