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水利局审批项目技术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水利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切实提高项目技术审查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事权划分由市水利局承担的行政审批类项目。
局机关各科室日常管理中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的非行政审批类项目技术审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项目技术评审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对水利项目进行技术评审,为项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政策法规与运行管理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承担市水利局技术评审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评审工作分管(协管)领导、业务归口科室分管领导参加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分管(协管)领导负责对技术评审工作进行监督,业务归口科室分管领导负责对技术评审成果进行政策和质量把关。
第六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政策法规与运行管理监督科负责征集、管理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培训,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评审程序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下一篇:娄底市没收建筑物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