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讲:什么情况下会受到处分(第七条)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学习第七条。
这一条的规定看似简单且宏观,但却划定了一条边界,也就是在什么情况下要依据《条例》进行处分。
我们先来看一下第七条的原文一一一共两段内容,第一段是“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首先,我们来看主语,也就是前六个字“党组织和党员”。
这里所说的党组织,根据党章的相关描述,党组织即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在内的各级党组织;这里所说的党员,即全体党员,既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普通党员。
这其中同时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只要违犯了相关规定,都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受到处分;二是除党组织与党员外的其它组织形态,比如群众组织、党外组织、非党群众等等不在本《条例》的约束范围内,而是要按照其它的法规规定接受处理。
那么,党组织和党员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到处分呢?这里提到了“四个违反”和“一个危害”:①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