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所属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规定。
第一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一条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内容:(一)制定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的实施意见和计划,制定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重要决定、指示的实施意见和计划。
(二)制定和调整本单位、部门的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
(三)审定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决定单位、部门的重大改革措施。
(五)审定、修改本单位、部门内部的规章、规定。
(六)审定本单位、部门年度预算、决算。
(七)调整本单位、部门内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的建议。
(八)审定本单位、部门年度考核方案及效益奖分配办法。
(九)评选先进、推荐优秀、申报奖励、批评与提出处分建议等事宜。
(十)决定单位、部门领导认为应当交集体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干部任免和重要人事安排的范围: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