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切实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乡(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的议事规则和程序。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等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公示、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领导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是指涉及本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一)重大决策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县党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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