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主体责任,是指x市x局党组领导班子全面领导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负的集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领导、推动、执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个人责任。
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委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第四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支部(处、站、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支持参与,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的监督。
第二章党组集体责任第五条党组领导班子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切实当好市x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