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XX年度全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X人常〔20XX〕XX号)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对有关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改进和落实。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理顺企业管理体制。不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企业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监管,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监督,企业依法依规规范运营。企业代表政府作为本行业项目实施业主,实施相关项目,并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负责申报、争取项目,对项目实施提供业务指导、监督。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领导班子。设立职工大会及工会,畅通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的途径,拓宽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三是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引进具有资本、技术、县场和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参与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
二、加快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一方面,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