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大量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202x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形成了庞大的扶贫资产,对这些资产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确保持续发挥作用”,202x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村级组织要担负起监管责任,行业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采取有力举措不断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1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农村产权归属。我省按照中央要求,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将政府拨款等形成的各类资产纳入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畴,201x年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一本账”。在此基础上,每年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向农业农村部上报集体资产变动情况,保持集体资产一本“明白账”走到底。截至202x年底,全省共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XXX亿元,其中XX个脱贫县农村集体资产由201x年的XXX亿元,增长到202x年的XXX亿元,增长XX%,高出全省增幅XX个百分点。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等方面要求,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据。全省各地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