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我市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由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先后修正三次。201x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该法对于加强质量监管、提高质量水平、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全面加强质量监督,开展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实施质量攻关工程、标准引领工程和品牌发展战略,持续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与发展,推进质量全民共治。202x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6%,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9.34%;全市44家小作坊获得“xx市食品示范小作坊”荣誉称号,博大面业集团有限公司、天瑞集团xx水泥有限公司、xx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202x年xx省质量标杆。目前,全市共有2家xx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18家xx市市长质量奖企业。此外,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仅有的3家国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之一,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获批创建“xx省质量强县示范县”。我市连续多年在xx市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并代表xx市参加xx省质量考核,质量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表扬。
二、《产品质量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抓好“三个保障”,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 下一篇:某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