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出台以后,特别是全省贯彻落实《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市上下特别是政法系统的领导和同志们都十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解决突出问题,着手制度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有的已经初见成效,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天,我们又在这里召开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座谈交流会,也是一次加压推进会。刚才,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的负责同志,联系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和实际,就贯彻落实《决定》作了有针对性的发言,市委政法委领导对深入贯彻落实《决定》提出了要求。这些发言和讲话都很好,下面,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就进一步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谈三点看法和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决定》的自觉性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永康同志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促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维护司法公正的强烈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都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出台是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决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范围和重点,明确了各司法机关自觉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方式和运作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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