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XX市XX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研究确定了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主要问题清单,达到了预期效果。在这次会议上,法制委各位委员和各参会单位代表围绕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不乏经过深入思考后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这些意见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立法调研和条例草案的修改、审议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会后,法工委要认真汇总整理这些意见,运用好会议研讨的成果,组织有关单位围绕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研究提出符合上位法精神、切合XX实际的制度安排方案,全力确保在二审之前形成一个高质量的条例草案修改稿。
刚才,XX同志就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四点要求,讲得很切实、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借此机会,我就如何更好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如何更好地履行好法制委员会职责,简要谈一谈个人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立足xx实际,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
自201x年6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XX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今年初召开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进一步把地方立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建设绿色化现代XXXX新目标的确立,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市立法工作要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的正确方向。立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必须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切实把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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