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占用大家一点时间,强调一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问题:
一、全市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201X年,省下达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XX万元X。收到资金后,市大气办会同我局紧锣密鼓研究分配方案,及时报送市政府批准,于9月底前将资金全部下达完毕,分配下达速度在全省名列前茅,受到省财政厅的表扬。201X年的专项资金集中用在了省确定的重点方面,包括:取缔砖瓦窑、洁净型煤推广、专用炉具推广、拆除锅炉、VOC治理、购置专用车辆等。
与分配下达速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支出进度十分缓慢。截止到昨天,全市专项资金实际支出XX万元,仅占支出任务的XX%,在全省设区市排名非常靠后。除淘汰黄标车、取缔砖瓦窑形成实际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进度都是零。
二、省政府对专项资金的支出时限要求
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期连续召开会议,专门调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市政府也多次开会安排部署。10月20日,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的通知》,明确了资金支出时限,各市县支出进度要在10月底前达到60%,11月底前达到80%,12月底前达到90%,明年2月底前要达到100%。对于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支出进度的,要向省里详细说明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的原因,同时省财政厅将按 支出进度差收回资金。对工作推动不力,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不仅通报批评,还要约谈市县政府负责人。省政府实行的奖惩制度,说白了就是,如果达不到支出进度要求,给你的钱要扣回,今后的钱少给你,还要被通报批评。
自从国家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来,我们密切关注上级资金分配动向,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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