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闲的时候学一会,忙的时候就不学,有的内容学的很认真,有的只是翻翻而已,或通读一遍,没有掌握精髓要义,或过目即忘,没有做到入脑入心。到目前为止,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仅仅是通读了两遍,有些内容没有做到滚瓜乱熟、倒背如流,对党章党纪的学习也是不深不透。
二是工作的标准性不一。对业务工作盯的很紧,对思想政治工作就比较放松,自认为在政治上对党忠诚老实、不碰红线、不越底线,没有什么问题,但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有些细节方面还有差距,还没有做到完全彻底。另外,对一些形式化的工作项目存在厌战情绪,抓工作的韧劲不足,有些工作刚开始抓的很紧,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松懈,没有做到一以贯之,一抓到底。
三是统筹的平衡性不够。有些工作管的过多过细,事无巨细、亲力亲为,有些时候可能会令分管局领导产生不满情绪,有时也可能限制了分管局领导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但有些工作抓的还不够实,比如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总感觉抓的还不够紧、不够全,主体责任落实的还不够好、不到位。
四是批评的柔和性不够。大会小会讲纪律、严约束,发现问题就批评,有时批评的很直白,可能会让一些同志不理解,难接受,甚至下不来台,刚性有余,柔性不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另外,在对违规违纪民警辅警处理上,还存在心慈手软现象,总想网开一面、留点余地、给点机会,有时在追责问责上还不够严厉。
五是追求的完美性不当。事事想尽善尽美,过度追求完美主义,对有些本就完成很好的工作,总想着再进一步、再好一点,就再部署、再推动,让一些同志感觉压力很大,甚至产生厌战情绪,适得其反。在请示汇报上还有欠缺,有些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的不及时,即使是汇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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