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药房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工作人员同意,其他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药房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着装规范、不得擅自脱岗,保持药房每日干净、整洁,药品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整齐有序。
二、进行药品调配人员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本机构开展的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已注册的执业药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调配。
处方调配后,严格核对后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名后方可发药,处方统一装订备查。
三、审核处方时,药剂师需核对顾客姓名、年龄、性别、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给药途径、配伍禁忌等,如遇不合理用药、处方书写不规范等情况,可拒绝发药,第一时间与处方医生联系,进行处方更正。
四、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按照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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