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共部门来讲,财会监督就是以财政资金为主线,在确保资金配置、执行与管理符合国家战略、部门战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障具体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并提高实际效益水平,通过监督检查让好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的行为零容忍,尽早发现尽早处理,最终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x年科研机构财会监督制度建设推进会,这对于提升我们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科研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财会监督的双重任务:确保制度执行与促进制度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讲过:“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理论思想,财会监督制度主要有两个任务:一是要让各项好的制度真正运转起来,做好制度执行的监督,要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或者及时查处,或者防微杜渐;二是要为制定好的制度或促进既有制度完善提供基础保障,财会监督可以通过发现问题并深度分析产生的根源,来寻找解决方案以实现新时期制度建设目标。科研机构财会监督制度建设同样需要从以上两个任务视角出发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机构自身财会监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既要基于传统的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专业技术性视角,又要站在国家治理、机构治理的宏观战略性视角,全面统筹谋划机构内部财会监督制度的自身建设与发展问题,实现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相互支撑、统筹推进;另一方面,要加强财会监督对其他既有制度的保驾护航能力,尤其确保各类财政管理制度要求、财经纪律规定能在科研机构内部准确落实执行,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阻止问题扩展、及时推动问题解决,该查处的查处,该完善的完善。
二、明确科研机构财会监督目标与任务
财会监督是基于机构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为全面提升机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全口径资金与资源管理及其相关行为主体为监督对象,重点推进各类组织机构内部制度建立或完善并监督其有效实施的内部监督类型。全面把握科研机构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可以通过与不同监督类型的比较实现。一是与机构内部审计监督突出某个时点或时段的事后监督特点相比,财会监督更具有长期性功能和全周期特点,更偏向于内部管理范畴,即不仅在某个时点上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而且还需要根据发现问题提出内部管理完善的具体政策建议并持续跟踪监督制度完善情况或制度执行效果,这些监督工作具有明显的功能性、长期性特征。二是与机构内部既有的各种业务类监督相比,财会监督具有更强的独立性,不会发生因“运动员”与“裁判员”身份重叠而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因为财会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具体监督对象之间不存在业务关联,财会监督发现问题可以更客观。三是与单独的财务监督、会计监督的监督视角相比,财会监督可以更宏观、更全面、更具战略性,因为财会监督涵盖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向上对接宏观财政制度、财经政策的需求,集中于统筹督促宏观国家战略及其财经纪律法规在机构内部财务管理、会计管理层面的有效落实,协助机构决策层促进内部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提高财务会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协同促进机构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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