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发出总动员、作出总部署,必将有力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组织部门作为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落实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持续优化选育管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让有为有位的导向更鲜明、干事创业的动力更强劲。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着力破解“乱作为”问题
“乱作为”问题,实际上是干部政绩观出现错位和偏差。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强化正确政绩观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在教育培训、日常调研、考察评价、谈心谈话、指导开好民主生活会等工作中突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树牢思想导向、筑牢信仰之基,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的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五必”举措,用好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加强对政绩观偏差的监测预警和提醒纠正,真正形成促进优良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改进政绩观考核。考核是引导干部奋发有为、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指挥棒”,发挥着“奖优罚劣、激励担当”的重要作用。要改进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将政绩观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以及任前考察等重要内容,针对考核对象,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注重对干部显绩和潜绩的综合评估,推动政绩考核从“一刀切”向“分赛道”转变、从“一考论英雄”向“多考评高下”转变。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中,对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及时大胆地用起来,着力解决一考了之、一评了之、考用脱节等问题,真正做到让有为者有位、乱为者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