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走好群众路线,关键在于严明群众纪律。与党的其他纪律相比,群众纪律与群众利益联系最直接,群众切身感受最直观,但也因其蕴含于群众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而容易被忽视,这直接影响群众对党的评价,甚至影响人心向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群众纪律有关规定,为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提供了根本遵循。
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坚决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群众观念体现在应急管理领域,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站稳人民立场、树牢宗旨意识,才能为自觉遵守群众纪律、严格监督执纪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深刻把握新时代群众纪律的内涵要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六个必须坚持”的首位,表明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彰显了我们党对新时代违反群众纪律“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人民至上”理念。认真体悟严明群众纪律的历史意义。严明的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最生动的体现,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纵观党的百年奋斗史,可以说百年党史就是一部不断严明群众纪律的历史、一部以严格执行群众纪律保证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历史。百余年来,我们党正是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观念,才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斐然成就。深入学习《条例》关于群众纪律规定的新要求。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时俱进加强群众纪律建设,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新修订的《条例》,党不断深化丰富群众纪律的过程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将维护群众权益的新要求以纪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惩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提供制度依据。《条例》对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把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群众中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带头遵守群众纪律,扎实走好群众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告诫全党要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走好群众路线,关键在于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在于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纪检监察党员干部,更要自觉养成敬畏之心,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带头遵守群众纪律。牢记违反群众纪律17条负面清单,严守“不可为”的红线、边界,以“检身若不及”的自觉要求自己,用典型案例警示自己,时时对照群众纪律负面清单,主动检视自身的不足,切实用纪律规范约束言行。带头锤炼务实作风。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真正落实“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要求,把深入基层调研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方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发现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所需所盼所忧所愁,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带头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准确理解违反群众纪律的处分条款,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要全面甄别、综合评判、精准定性,正确区分违反群众纪律和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准确把握违反群众纪律行为与相关违法犯罪的界限,切实提高执纪执法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