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第三季度,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三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委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等制度。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第一时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年初召开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听取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并进行签字背书,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x年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会暨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近期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党组(党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202x年第十五次县长办公会议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听取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并进行签字背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一岗双责”。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基层党建、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今年以来,围绕乡村振兴、作风建设等领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清欠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健全完善《202x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之一,作为评判领导班子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践行“两个维护”、是否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手段,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占比高达35%,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