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行部署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我们国有企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重要性
(一)落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动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xx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201x年8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x年6月通过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x)》进一步明确了任期制和契约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选动作。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新阶段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标志性任务。
(二)全面推进XX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XX立足新发展格局,明确打造具有强大战略支撑力、强大民生保障力、强大精神感召力的新使命,提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迈向世界领先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XX对现行经营业绩考核机制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是激发企业活力动力的一项关键性举措,需聚焦关键、动真碰硬深化改革,建立覆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突出经营业绩、刚性奖惩的新型经营责任制。通过科学确定契约内容和考核指标,可以压实各级领导人员的职责任务,确保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衔接。通过加快形成法人治理结构,确保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得到落实,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激发干部队伍动力活力的必然要求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三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XX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之初,率先在催化剂、润滑油、石化机械等“科改”“双百”企业进行了试点,202x年末实现直属单位和纳入国资委清单单位的经理层成员全覆盖。从前期推进情况看,通过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成员初步实现职务既能上又能下、收入既能增又能减,有力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XX将非经理层人员也纳入管理范畴,并纵深向直属单位中基层穿透,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是对三项制度改革的再深化。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三项制度改革的“头部”工程,XX应紧紧抓住这个“关键”,按市场规律对领导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强化考核激励。
二、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断为国有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强化经理层考核管理指明了方向。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就是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保证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二)坚持权责对等
权责对等既是对用权管权的充分信任,也是对责任压力的深度传导,目的是让权力运行受监管、末端落实有动力。权责对等是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础。要以经营业绩为中心,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合理划分党组织、董事会、领导人员的权责界限,保障各类治理主体依法依规行权履职,从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
(三)坚持激励约束
激励与约束的协同效应有助于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积极向上、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覆盖全体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刚性兑现机制,确保绩效考核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质量效益相挂钩,可以充分激发领导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统筹推进
在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框架下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以价值创造为导向,重点考察价值创造结果,辅助考察价值创造能力,充分体现干部的经营业绩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与现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同时与竞争性选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工作统筹起来,融入企业管理的大逻辑、大体系,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