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20xx年xx供电公司没有发生一起党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源头防腐初见成效。但应该看到,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企业打破垄断,走向市场,在新旧体制的转变,新旧思想的碰撞面前,由于教育不及时,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仍会有新的腐败分子产生,“腐败”会以新形式、新面孔出现,这就给我们基层的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课题,对源头防腐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源头防腐需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显然不能千人一面,“一剂良药治百病”,但领导干部走向腐败是有一定的规律性的,如何深入的搞好源头防腐呢?
最近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必须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进一步抓好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决定》为我们的深入防腐指明了方向。
水有源,树有根,腐败分子为什么多发生在掌权的、管钱管物的人身上,是因为有它产生的温床,不给腐败分子产生的温床和环境就能有效地遏制腐败。应该说腐败分子也不是天生的,大量已揭露出来的腐败干部,一开始也是根红苗壮,也为党和人民做过大量的,甚至有较大贡献的工作。但在掌权以后,在缺乏制度的约束和有限的监督环境中,又放弃思想改造,不能正确地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开始由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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