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了全面部署。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肩负着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职能,提高其各级行的履职能力尤显重要。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基层人民银行所肩负的职能和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提高基层人民银行的执政能力,关键要树立和坚持依法、民主、科学、从严治行的新的管理思维理念。
一、坚持依法治行,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
依法治行,是依法执政在人民银行履职中的具体运用与实践。坚持依法治行,一方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纪;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基层人民银行是否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行政,是依法治行的关键所在。基层人民银行要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做到既不折不扣地完成,又不越权、越位,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经常性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显得特别重要。因为知法是依法行政、依法治行的前提。要知法就必须学法。要通过组织开展职工学习法律原文、听法律讲座、写心得体会、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内联网宣传等多种方式来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正确运用法律的能力。要把对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每年行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做到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学,执行中的法律法规重点学。当前,应重点加强对《人民银行法》、《行政许可法》以及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业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从而保证基层人民银行的各项行政不违法、不越权,真正把履行基层人民银行的各项职能和金融业务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加强执纪执法的监督检查,是保证正确执法的关键环节。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分行一级应设立条法处室,中心支行一级应设立专门的条法工作岗位和落实专职条法人员,县(市)支行至少要确定兼职的条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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