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更好地发挥小额贴息贷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根据省、州、县《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和XX发[20xx]66号文件精神,我镇加强对小额信贷工作的宣传,为想自主创业的人员提供小额贴息贷款提供服务和帮助。现将我镇一年来的小额信贷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镇以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为重点,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打造返乡农民工产业化特色镇,重点扶持返乡农民工创办经济实体,为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
二、扶持的对象和项目
(一)扶持对象。具有本镇户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在18至60周岁,女18至5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有技术、有能力、有项目、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自主或合伙创业返乡农民工均为扶持对象;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必须取得法人资格。
(二)扶持项目。对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和创办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特色农业、传统手工艺品制作、编织业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种养殖业除外)。
三、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为主导,向全镇创业人员进行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由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经村委会签署意见,到信用社领取并填写《XX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经信用社审核同意贷款后,镇政府到实地进行察看核实,送县人社局审批后再办理相关信贷款手续。
通过大力宣传和积极工作,20xx年我镇共申请小额贴息贷款18人,申请贷款254万元,解决就业人数92人,其中男7人,申请贷款59万元,解决就业人数60人,妇女11人,申请贷款195万元,解决就业人数32人,获批128万元,用于种植业的26万元,养殖业50万元、个体商业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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