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强化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凸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中共××县委、××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县纪委监察委各派驻机构要准确把握工作职责和角色定位,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上来,抓好任务分解,扎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检查监察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1.指导帮助驻在部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与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2.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工委、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驻在部门党委、工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并报告县纪委、县监察委。
3.对驻在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任务情况进行督查。派人员参加驻在部门党委、工委、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等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情况进行监督。
二、检查监察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廉政勤政建设情况
4.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驻在部门在征求对拟选拔任用股级(含)以上干部人选的意见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就干部廉洁情况进行反馈。
5.每半年与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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