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根据《关于开展“结对认亲、扶贫解困、情暖万家”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选派首批“百名干部人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强化驻村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实帮扶力量
根据驻村帮扶工作需要,结合乡镇贫困户数量、政府机构改革等情况,在《关于开展“结对认亲、扶贫解困、情暖万家”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结对认亲、扶贫解困、情暖万家”驻村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驻村帮扶工作安排基础上,对部分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挂联乡镇情况进行调整,原农机局帮扶村由农业局负责帮扶;原机保局帮扶村由人社局负责帮扶;原医保中心帮扶村由社保局负责帮扶;原中小企业局帮扶村由经信局负责帮扶。各乡镇要主动与帮扶县领导、帮扶单位联系,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
县级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驻乡镇单位、在XX国有企业、在XX金融机构均要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凡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要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特别是县级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包括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国土资源所、水务管理站、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质监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要主动与所在乡镇或乡镇片区的贫困户结成对子,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要做好统筹安排,其他县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要参与主管部门结对帮扶工作,驻乡镇单位帮扶情况由主管部门进行督促指导。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54个贫困村有序倾斜。新增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及时同结对乡镇联系沟通,落实好帮扶对象、帮扶措施。
二、切实履职尽责
各结对帮扶单位、结亲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等要切实履行职责。帮扶县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帮扶……
一、充实帮扶力量
根据驻村帮扶工作需要,结合乡镇贫困户数量、政府机构改革等情况,在《关于开展“结对认亲、扶贫解困、情暖万家”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结对认亲、扶贫解困、情暖万家”驻村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驻村帮扶工作安排基础上,对部分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挂联乡镇情况进行调整,原农机局帮扶村由农业局负责帮扶;原机保局帮扶村由人社局负责帮扶;原医保中心帮扶村由社保局负责帮扶;原中小企业局帮扶村由经信局负责帮扶。各乡镇要主动与帮扶县领导、帮扶单位联系,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
县级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驻乡镇单位、在XX国有企业、在XX金融机构均要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凡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要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特别是县级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包括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国土资源所、水务管理站、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质监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要主动与所在乡镇或乡镇片区的贫困户结成对子,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要做好统筹安排,其他县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要参与主管部门结对帮扶工作,驻乡镇单位帮扶情况由主管部门进行督促指导。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54个贫困村有序倾斜。新增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及时同结对乡镇联系沟通,落实好帮扶对象、帮扶措施。
二、切实履职尽责
各结对帮扶单位、结亲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等要切实履行职责。帮扶县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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