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按照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区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金融扶贫总体部署,大力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带动和促进贫困户增收,实现稳定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现将201x年金融扶贫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推动金融扶贫尽快出成效,明确金融扶贫系统分工责任,持续完善四大体系。我区制定出台了《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并相继成立了金融扶贫相关组织,制定了金融扶贫工作方案,从区财政、扶贫、农业、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11名在财政局成立区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机构单独运行,18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金融扶贫服务部,227个行政村成立了金融扶贫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了办公场所。
(二)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对贫困户的政策措施。贫困户自主创业的,由银行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每户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支持,由贫困户办手续并签订贷款协议,区财政按照三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给予贴息。二是按豫金发[201x]184号《“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对企业扶贫的政策措施。精准扶贫企业享受不高于对应期限的基准利率贷款,带贫企业每获得10万元贷款要带动一个贫困户。企业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公司十贫困户”“公司+基地十贫困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贫困户纳入现代产业体系。
(三)工作落实情况。在工作开展中,我们注重扶贫小额信贷三级服务体系贷前、贷后管理职责,规范资金使用,严禁变相“户贷企用”、违规用款,严防信用违约风险。我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前往有贷款需要的乡镇贷前实地走访,贷后跟踪随访,核查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是否用于生产经营,防止用于大吃大喝……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推动金融扶贫尽快出成效,明确金融扶贫系统分工责任,持续完善四大体系。我区制定出台了《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并相继成立了金融扶贫相关组织,制定了金融扶贫工作方案,从区财政、扶贫、农业、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11名在财政局成立区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机构单独运行,18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金融扶贫服务部,227个行政村成立了金融扶贫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了办公场所。
(二)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对贫困户的政策措施。贫困户自主创业的,由银行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每户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支持,由贫困户办手续并签订贷款协议,区财政按照三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给予贴息。二是按豫金发[201x]184号《“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对企业扶贫的政策措施。精准扶贫企业享受不高于对应期限的基准利率贷款,带贫企业每获得10万元贷款要带动一个贫困户。企业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公司十贫困户”“公司+基地十贫困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贫困户纳入现代产业体系。
(三)工作落实情况。在工作开展中,我们注重扶贫小额信贷三级服务体系贷前、贷后管理职责,规范资金使用,严禁变相“户贷企用”、违规用款,严防信用违约风险。我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前往有贷款需要的乡镇贷前实地走访,贷后跟踪随访,核查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是否用于生产经营,防止用于大吃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