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是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下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全面综合性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妇女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努力下,硚口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明显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改善,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显著增强,依法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及其特殊利益已逐步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自觉行为。
一、基本做法
(一)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开展以广大妇女群众和青少年为主要受众,以《妇女保障法》为重点内容的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妇女知道自己享有的法律权利,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积极寻求社会救助,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部门优势,抓住每年“三八维权周”、“六一”儿童节、《妇女保障法》颁布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有利时机,通过举办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妇女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在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上开设法律课堂,邀请专业法律人士讲解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组织妇联干部参加省市妇联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班的学习。坚持开展区妇联法律顾问组维权社区行活动,邀请法律顾问针对家庭暴力、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有效解答服务妇女500余人次。积极履行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职责,发挥维权合议庭作用,参与妇女儿童案件陪审,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维权水平,积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来信来访案件办结率98%以上。
(二)动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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