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民为本,保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日益成为群众瞩目、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日益成为党和政府极为关心的焦点问题。如何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被拆迁群众利益,实现拆迁推进和群众利益的双赢,一直是摆在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在近年征地拆迁的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位置,敢于正视、剖析、破解难题,一着不让强抓落实,切实保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问题
作为承担新城拆迁的责任主体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主动纠正和杜绝一切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我认为,近年来,在征地拆迁上,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不足问题:
一是宣传征地拆迁政策不落实。在拆迁开始前,由于组织不严、工作不细、认识不一,不能将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位,以致拆迁开始后,拆迁群众对拆迁政策不了解、对补偿标准不清楚、对拆迁目的不理解、对办事程序不熟悉,侵害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严重挫伤了被拆迁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执行法规政策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以部门、局部、自身利益为重,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克扣、截留、拖欠农民补偿安置费用,不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规政策、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等现象,严重侵害了群众合法的、应有的权益。
三是拆迁行为不规范。个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忽视依法拆迁、法定程序,轻视行政裁决强制拆迁法律手段,反之,动用地痞等恶势力恐吓、打人等违法野蛮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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