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直接指导下,市财政局党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狠抓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促进和保障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推动财政系统文明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我作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对今年的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述职如下:
一、认真履职、加强管理,为全市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局党委在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足额保障政法经费,优先保证各项维稳支出,按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工作需要拨付到位。一方面,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对公、检、法部门继续实行“收支脱钩、全额保障”预算管理模式,足额安排公用经费,确保了政法机关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加大对政法部门基础设施、装备设备和办案业务费的投入,有力保障了我市政法工作的高效开展。初步统计,截止到12月底,市财政共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政法机关日常经费、基建及装备经费、各类专项经费等公共安全支出累计达到xx亿元。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核算,确保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全市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我们还积极开展“财政监督管理年”、“小金库”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秩序。同时,为打造阳光财政,我局牵头推进全市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部门预决算及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公开,配合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分配、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政务信息公开。我局督查督办工作和“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