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丰市高度重视民生,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蓬勃发展。
一、着力于为民解困,保障基本民生。
1、保障对象全覆盖,做到了应救尽救。全市保障各类困难群众4.5万人,其中,城乡低保户9796户17478人,重残对象2843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64人,五保对象1451人,孤儿94人,城镇三无人员48人。20xx年,医疗救助对象7320人次,资助1544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6人,为252户危房户建房修房。为缓解我市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今年市政府专门安排500万元,在盐城市率先开展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专项生活救助。对具有我市常住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倍以上、2倍以内,且家庭成员中患有4种大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红斑狼疮),或家庭当年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且损失严重、或单亲家庭中有残疾人的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惠及20xx多户低保边缘困难家庭。
2、保障水平再提升,让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城乡低保分别提高到410元和295元,月人均补差分别是242.6元和197.8元;集中和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8100元和6700元;城镇三无人员按照每人每月827元标准发放;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889元和1481元;危房户重建按照每户7500元标准下发,维修按照每户5000元标准下发;第五次修订医疗救助办法,个人自负(含政策外费用)部分救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
3、保障资金投入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证。去年,落实各类保障资金9865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4764万元,城乡重残保障金933万元,发放城乡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保障金15.5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98万元,发放城镇三……
一、着力于为民解困,保障基本民生。
1、保障对象全覆盖,做到了应救尽救。全市保障各类困难群众4.5万人,其中,城乡低保户9796户17478人,重残对象2843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64人,五保对象1451人,孤儿94人,城镇三无人员48人。20xx年,医疗救助对象7320人次,资助1544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6人,为252户危房户建房修房。为缓解我市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今年市政府专门安排500万元,在盐城市率先开展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专项生活救助。对具有我市常住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倍以上、2倍以内,且家庭成员中患有4种大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红斑狼疮),或家庭当年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且损失严重、或单亲家庭中有残疾人的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惠及20xx多户低保边缘困难家庭。
2、保障水平再提升,让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城乡低保分别提高到410元和295元,月人均补差分别是242.6元和197.8元;集中和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8100元和6700元;城镇三无人员按照每人每月827元标准发放;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889元和1481元;危房户重建按照每户7500元标准下发,维修按照每户5000元标准下发;第五次修订医疗救助办法,个人自负(含政策外费用)部分救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
3、保障资金投入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证。去年,落实各类保障资金9865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4764万元,城乡重残保障金933万元,发放城乡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保障金15.5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98万元,发放城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