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的内部行政监督行为,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弥补税收管理漏洞,抑制税收执法可能带来的风险,是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效率,维护法治尊严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
一、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一)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1、普遍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普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税政、征管、稽查、监察以及各业务处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2、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从组织领导、内容形式、督察准备、督察实施、审理报告、档案管理等方面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完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3、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督察方式方法。通过下户核查、电话沟通、金税三期系统比对等方式,对涉及基层分局的各项疑点数据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排除疑点数据,确认问题数据,进行问题整改。具体包括:重点行业及重点事项税收管理,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情况,核查疑点数据,排除疑点数据;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分为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无土地登记信息,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土地信息未录入土地税源信息,分项目分年度预售收入统计等情况。
4、普遍开始重视督察成果运用。为加强对税收执法督察成果的合理利用,针对上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基层单位已经习惯于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和下发正式文件等形式,对督察中发现问题进行传达和研判……
一、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一)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1、普遍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普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税政、征管、稽查、监察以及各业务处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2、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从组织领导、内容形式、督察准备、督察实施、审理报告、档案管理等方面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完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3、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督察方式方法。通过下户核查、电话沟通、金税三期系统比对等方式,对涉及基层分局的各项疑点数据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排除疑点数据,确认问题数据,进行问题整改。具体包括:重点行业及重点事项税收管理,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情况,核查疑点数据,排除疑点数据;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分为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无土地登记信息,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土地信息未录入土地税源信息,分项目分年度预售收入统计等情况。
4、普遍开始重视督察成果运用。为加强对税收执法督察成果的合理利用,针对上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基层单位已经习惯于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和下发正式文件等形式,对督察中发现问题进行传达和研判……